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美國多德-法蘭克法案 刁難 全球對沖基金[轉貼]

美國多德-法蘭克法案 刁難 全球對沖基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導) 2011-03-10 11:03:06 

對亞洲多數對沖基金而言,來自太平洋彼岸的《多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正成為新的監管夢魘!

根據該法案的最新規定,擁有超過15名美國客戶及投資人、管理規模超過2500萬美元的海外對沖基金,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前向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注冊,并提供對沖基金資產規模及交易記錄變化等資料。

要么忍痛放棄美國市場,要么疲於應付不可預知的昂貴的監管開支——擺在亞洲多數中小型對沖基金面前的,仍然是一條艱難的成長道路……

非此即彼的艱難選擇

看似惟一的出路也絕非坦途,各種不可預知的額外支出或將接踵而至。

次貸危機爆發以來,亞洲對沖基金囊中羞澀的窘境,正因洶涌的美元低息套利資本而有所緩解。

對沖基金研究機構Eurekahedge的數據顯示,僅去年四季度,亞洲對沖基金資產凈流入量為34億美元。

“主要是受到美元貶值預期與亞州新興市場經濟高增長的推動。”一位香港對沖基金經理表示。在近期美國募資路演行程里,他還發現美國投資客的另一項“優點”——相比歐洲FOF(基金的基金)機構短期高收益的偏好,美國投資客更像是價值投資者。

然而,好日子正變得難以維系。

《多德-法蘭克法案》規定,擁有超過15名美國客戶及投資人、管理逾2500萬美元的海外對沖基金,應在2011年7月21日前將向SEC注冊,并提供對沖基金資產規模及交易記錄變化等資料。

“要么放棄美國投資人,要么被迫承擔更昂貴的監管成本。”在上述對沖基金經理看來,這都是一筆難以估算的“雙輸”:選擇前者,意味著亞洲對沖基金必須退出占募資額40%份額的美國市場;選擇后者則讓對沖基金運營“命懸一線”。

Eurekahedge數據顯示,總部在亞洲的對沖基金平均規模為9700萬美元,其中約45%的亞洲對沖基金管理規模不足2500萬美元。

“這45%的基金或許會選擇不長大。”前述對沖基金經理直言,畢竟“長大”的代價偏高了。

“初步測算下來,包括基金在美國注冊、提交交易記錄的資料及法律文件準備,以及今后向美國出資人提交募資說明書的合同條款調整等,每年需要至少30萬美 元。”他不無悲觀地表示,對應亞洲對沖基金平均200萬美元的管理費收入,應對美國證監會監管的額外支出約占管理收入的約15%。

“如果決定不到SEC注冊,只能被迫離開美國市場,而美國市場約占我們對沖基金出資額的35%。”他表示。

即使選擇放棄美國市場,亞洲對沖基金依然命運多舛。

Eurekahedge數據顯示,去年亞洲新基金總數為155只,有超過100只的對沖基金倒閉。但多數基金倒閉的共同原因都是募資額過低,且業績回報平平。

“這會造成惡性循環。一方面是對沖基金經理沒有足額資金實現自己的對沖套利投資策略,導致業績不好,加速出資人贖回要求。而資金贖回壓力越大,對沖基金就 越沒有足夠資金做好投資。”前述對沖基金經理表示,“如果現在失去美國市場,亞洲中小型對沖基金的資金短缺情況將更嚴重。”

目前,歐洲大型對沖基金公司Brummer & Partner(B&P)已關閉其在亞洲市場的股票型基金,原因正是這只基金入不敷出。去年這只對沖基金規模縮水15.4%,截至2010年底管理資產為2.34億美元。

看似惟一的出路也許是選擇付出高昂運營成本應對美國證監會的監管要求。但這絕非坦途,各種不可預知的額外支出或將接踵而至。

比如,美國市場云集著眾多愛為美國投資客打不抱平的律師,他們專門尋找對沖基金內幕交易與上市公司業績“注水”行為,然后鼓動投資客向這些對沖基金或上市公司索取巨額賠償,而他們最高能收取賠償額的1/3。

“一旦對沖基金交易記錄被公開,就容易遭遇上述律師的訴訟。尤其對沖基金在暗池交易或衍生品方面的持倉變化,最有可能被他們認為是存在內幕交易。”一家香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表示,“但美國證監會加強對沖基金監管范圍趨向全球化的趨勢,已不可避免。”

不僅如此,在他看來,除了劍指美國日益頻繁的對沖基金內幕交易,對沖基金的新監管要求,還能幫助美國證監會時時監測海外對沖基金的盈利狀況,全面跟蹤基金管理人及美國出資人的應繳稅負。

以往,多數對沖基金公司選擇在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發起海外對沖基金,這一方面能減少客戶資金狀況信息披露,降低稅負;另一方面也能利用當地相對寬松的法律監管環境,投資一批高融資杠桿率的衍生金融產品,規避美國新金融監管法案的相關監管。

“新規會讓美國投資客在投資海外對沖基金時變得謹慎。”上述律師合伙人表示。畢竟,亞洲多數中小型對沖基金主要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向美國投資客募資,以規避美國相關法律法規限制。

“有些亞洲對沖基金募資說明書的相應條款,按規定應注明不適合美國投資者。但為吸引美國投資人出資,往往由第三方理財機構先出具相應合同條款,繞過美國的 法律監管限制。畢竟,很多美國投資人對投資亞洲等新興市場,博取高收益的興趣相當高。”他表示,“但現在,由於亞洲對沖基金需要向美國證監會注冊,并提交 客戶與交易記錄等資料,利用第三方理財機構掩護的做法正漸行漸難。”

亞洲募資“兩極分化”

前有政策攔路,后有歐美基金堵截,亞洲對沖基金腹背受敵。

對亞洲對沖基金而言,隨著歐美證監會紛紛加強對海外對沖基金的注冊監管,本土化募資已悄然成為他們“最後的救命稻草”。

然而,捷足先登的并不是亞洲中小型對沖基金。

香港中環交易廣場二期的辦公樓里近日迎來一位“貴客”:資產規模達到322億美元的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Paulson & Co.)。目前這家公司已從摩根士丹利挖來三位高管負責香港辦事處的運營。

3月3日香港證監會公布數據顯示,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已在2月21日獲得香港證監會發放的第1類牌照,獲準在香港銷售自己和其他公司的基金,并從事經紀業務。

“第1類牌照比較不一般。”一位香港證券業律師表示,以往境外對沖基金公司通常會從證監會獲得第9類牌照,即允許持牌機構向香港派駐一名交易員或基金經理。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由於高橋資本管理公司亞洲區負責人卡爾·胡滕洛赫爾(Carl Huttenlocher)辭職準備自己創立對沖基金,摩根大通已開始清算14億美元的亞洲機會基金(Asia Opportunities Fund)。

“歐美對沖基金已找到在亞洲募資的方式。”中國對沖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銳衍表示,“相比歐美出資人會根據投資模型及業績回報預估作為投資決策,亞洲出資人則優先考慮資產管理規模龐大,經營業績在5年以上,投資團隊已有良好業績的大型知名對沖基金公司。”

在銳衍看來,對亞洲出資人資金安全性的考慮有所欠缺,恰恰成為多數亞洲中小型對沖基金本土化募資的最大短板。

柏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夏立傳指出:“有些亞洲中小型對沖基金在信息透明度方面做得不夠好,亞洲投資人很多時候不知道他們的實際投資方向與具體策略。”

不過,美國證監會對海外對沖基金的注冊監管措施,能多大程度提升亞洲對沖基金的運作透明度,仍是未知數。

“通常,對沖基金提高信息透明度,需要專門的資金托管銀行及專業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報告,這需要相當高的成本投入。很多中小型對沖基金的管理費收入只夠維 持正常的投資團隊運營與交易費用開支,在提高信息透明度方面已是捉襟見肘。”他強調說,“目前在亞洲對沖基金募資領域,已出現兩極分化局面,大型對沖基金 募資順利且追逐者眾多,中小型對沖基金則基本少人問津。”

在銳衍看來,亞洲中小型對沖基金的對沖套利投資策略同質化趨勢加強,加劇了本土化募資的艱難。“很多時候,亞洲對沖基金做募資路演時,說的都是同一種或者 相似度很高的投資策略。”他表示,“這自然會讓亞洲投資人更多傾向於投資有投資銀行背景或知名對沖基金背景的對沖基金產品,畢竟后者通過豐富套利策略博取 高收益的幾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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